作为一个老师,看到这个问题就感觉心酸。过年了,各行各业都在晒年终奖,唯有教师, 连国家明文规定可以发放的工会福利竟然成了一个需要讨论应不应该的问题,教师是有多卑微!又是有多缺乏存在感!近年来,伴随“八项规定”的施行,全国总工会对工会福利的发放出台了明文规定,而随着2018年春节的临近,全总又特意制定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再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每年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方式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近些年来,因为一些教育败类玷污了教师群体声誉,师生、家校之间的冲突导致的血案一再上演,加上教师是否有权教育批评学生、有偿家教是否合理,诸多问题,每次都引起社会热议,进而是对整个教师群体和教育体系的不满、质疑、指责,甚至谩骂。由此给世人心目中留下的印象就是,老师只知道昧着良心补课,大肆收取补课费,没有一点职业道德。与此同时,却没有多少人真正在意,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比例有多少,需要补课的科目有多少,有多少孩子是被课内不讲重点留着课后辅导时讲的缺德老师逼迫参与有偿家教的。对有些人而言,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将自己和孩子所有的不满、不幸都归咎到老师身上,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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