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7.5×20%;
高职(专科)专业综合分以450分为满分按本科办法的相应比例折算。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则是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文化折算分”是考生高考总成绩除以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江苏、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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