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辽阳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
根据辽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2024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领取工作即将开始。以下是领取证书的具体安排:
办理时间
证书领取时间为2025年3月6日至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将不再现场受理,需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领取地点位于辽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2楼203室。如需咨询证书相关业务,可拨打电话0419-4136266。
所需材料
领取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提供考试合格人员及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同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将随证书一同发放,需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邮寄领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25年3月6日上午9:00起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二维码查看地址为:查看二维码。
成绩合格人员提交信息后,证书将由邮政速递公司统一寄出,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一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取得证书资格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无法补办。
邮寄费用及签收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信息虚假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需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邮政部门联系电话为13624190570。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2021年12月16日后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应试人员,将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
附件1: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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