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报告备案,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意见进行处理,下个月少交即可。那么,会计账目上的处理依旧按照缴纳多少入多少为原则: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费(职工负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实际缴纳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企业负担的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费(职工负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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