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查通告(2月10日-18日)
根据《关于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4〕29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浙江考区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应试科目成绩合格,采用“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考生以及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报考资格存在疑义的考生。
审查时间:2月10日-18日。
资料提交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提交审查资料。
现场提交地址: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H楼(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业务审批区3号消防窗口,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0571—85863690,0571—87008648。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资格。
因考生报名信息错误、电话无法联系等造成资格审查受影响的,由考生自负责任。
提交的审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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