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国初级会计师合格证书领取指南
全国初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由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印制,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证书查验。
西藏各考区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如下:
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要求,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应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尚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提交信息采集申请,并于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期为五年。
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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