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外汇.. 精选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u3000u3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u3000u3000根据上述文件,非金融企业转让股票取得收入应计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