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https://www.xuebaike.net
微信扫码,关注百学网 快速问老师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清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电。
上一篇:加入中国人寿工作,可靠吗未来发展如何
下一篇:流量的单位M和MB的换算是怎样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
刘老师
中国人大教育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