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职考〔2024〕54号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已认定的违纪违规考生信息和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认可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联系电话:96999001。
对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陈述申辩期满后,违纪违规行为和处理意见经复核无误的,将按照考生在考试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若因通讯地址信息变更、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本公告视为送达。
如对处理决定不服,考生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4年11月4日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下是历年分数线的详细数据:
| 年份 | 科目 | 分数线 |
|---|---|---|
| 2024 | 科目一 | *** |
| 2024 | 科目二 | *** |
| 2024 | 科目三 | *** |
| 2024 | 科目四 | *** |
以上分数线数据来源于官方,具体数值请参考官方网站或官方公告。
如需进一步了解考试流程,可参考以下步骤图:
以上信息旨在为考生提供全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及考试相关信息,确保考生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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