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少数民族考生。
注: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得累计,只取加分最高的一项加分。享受25周岁年龄加分的考生,其加分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因此需要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必须正确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