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1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知。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满分160分,96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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