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等于结存存货成本与购入存货成本之和,或者是结存存货数量与购入存货数量之和;库存存货成本等于库存存货数量乘以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等于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乘以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等等。
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
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购入存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购入存货数量);
库存存货成本=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或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加权平均法相关内容:
加权平均法是指利用过去若干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同一变量的观测值并以时间顺序数为权数,计算出观测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以这一数字作为预测未来期间该变量预测值的一种趋势预测法。
加权平均法可根据本期期初结存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本期存入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在期末以此计算本期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作为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的价格,一次性计算本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加权平均法,利用过去若干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同一变量的观测值并以时间顺序变量出现的次数为权数,计算出观测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以这一数字作为预测未来期间该变量预测值的一种趋势预测法。
加权平均法可根据本期期初结存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本期存入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在期末以此计算本期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作为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的价格,一次性计算本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优点: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
缺点: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按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存货价值与现行成本有较大的差异。适合物价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或按上月月末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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