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具体计算如下:1. 契税:买方缴纳,首套房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二套房3%。2. 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否则按差额20%或全额1%征收。3. 增值税及附加:卖方缴纳,满两年免征,否则按差额5.6%征收。
在北京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都需要了解各自应承担的税费。以下是详细的税费计算方法,帮助您更好地掌握交易成本。
印花税:根据规定,印花税的税率为成交价的0.05%,但目前暂免征收。
营业税:对于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免征收营业税。对于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应纳税额计算为(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6%。若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则出售价格×5.6%。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按照差额的20%征收个税。若为朝阳成本价房且查不到原值,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1%征收个税。免税条件包括: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2)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为成交价的1%。免税条件包括:1)普通住宅转让时暂免征收;2)转让非普通住宅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
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附加费:这两项税费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费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则无需缴纳这两项费用。
优惠价补足为成本价: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房产的,需要补足房产价款后,改成房屋成本价。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
印花税:与卖方相同,印花税的税率为成交价的0.05%,目前暂免征收。
契税:对于普通住宅,个人购买家庭二套住房的,按合同价×3%征收;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即合同价×1%;90-140平米合同价×1.5%;140平米以上均按3%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成交价(合同价)×3%(超过140平米或50年商业办公均一样)。
以上信息整理自姜老师的讲解,为您提供了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的详细计算方法,希望对您的交易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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