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凭的Doctor属于职业法律博士教育,而非一般意义上的研究型博士,其更加偏向于法律执业。根据美国律师协会定义,JD是法学院授予的“法学第一专业学位”,并不要求提交毕业论文,文凭获得者也不能使用“博士”头衔。但是美国律师协会ABA后来更改了此规定,允许美国律师使用Doctor头衔,部分美国州律师协会赞同此次修改,而其他州律师协会则保持原规则不变。
因为美国等国法学院不设本科学位,法学教育是从研究生阶段起步。学制3年的JD是大多数法学生获得的第一个法律学位。
美国除JD以外的其他法律学位:
LLM(MasterofLaws),也即法学硕士。要求学生拥有法学专业背景。因美国的法学教育系统里,没有法学学士(LLB)学位,因此,对美国学生而言,欲攻读LLM项目,反而必须先获得JD学位。
JSD(DoctorofJurisScience),即法学博士。在美国等国家,法学博士是授予完成博士培养、在法学有独创性贡献的人员的研究型最高学位。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25622998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