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新规发布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对中级经济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流程进行了明确规范。
资格核查主体和程序
资格核查工作由省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省或省、市两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格核查。行业协会、学会管理的考试项目,由省级行业协会、学会负责资格核查。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推行告知承诺制,考生需了解报考条件、证明义务和内容等,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对考生信息进行在线比对。无法通过在线比对或不符合告知承诺制要求的考生,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核查部门将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全程核查,以考后核查为主。考后资格核查对象为成绩合格人员,采取“公示公告、两轮核查”制。成绩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向省级资格核查部门移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发布公示公告。
监督监管
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证书发放流程优化
纸质证书发放由省或省、市两级资格核查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相关行业部门共同组织的考试,将制发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全面推广纸质证书预约邮寄领取服务,邮寄费用由证书邮寄申请人承担。未预约邮寄的证书仍由省级资格核查部门统筹安排现场发放。
资格核查和考试机构工作要求
资格核查部门和考试机构要加强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引导考生诚信报考,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进行资格核查。
同时,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全面推广证书预约邮寄服务,提高证书发放效率,并加强证书管理和风险防控。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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