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人白居易以其作品《草》闻名于世,这首诗不仅是他的成名作,也是一首咏物与寓言相结合的诗篇。《草》又称《赋得古原草送别》,创作于唐德宗贞元三年(公元788年),通过描绘草原上的野草,表达了诗人对友人离别时的深深不舍。
《草》
作者: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译文:
原野上的草儿茂盛生长,它们随着季节的更迭而枯荣交替。
野火虽烈,却无法烧尽这些顽强的草,春风一吹,它们便再次焕发生机。
远处的芳草覆盖了古老的道路,阳光下的翠绿一直延伸到荒凉的城池。
我再次送别挚友,那繁茂的草儿如同我满怀的离愁别绪。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原籍太原,后迁至下邽,出生于河南新郑。他是唐代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杜甫并称唐代三大诗人。白居易与元稹共同推动新乐府运动,被世人并称为“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通俗易懂,被誉为“诗魔”和“诗王”。他的官职曾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他的诗集《白氏长庆集》流传至今,代表作包括《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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