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方向)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还须是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专升本”新生,可不再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二)专科专业(方向)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2.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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