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的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具体考试科目为:
(1)中职升学:语文、数学、外语。
(2)高职升学:数学(不开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业综合课科目考试和技能考核。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的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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