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主未购买新增设备保险,万一发生自燃,车辆踏板、音响、玻璃贴膜等新增设备损失也很难获得赔偿,车主需同时购买新增设备险才可以获得赔付。
自燃险是单独险种,用于赔偿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以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导致的车辆自燃机动车损失,还包含抢救自燃车辆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
不同公司的自燃险有15%~20%的免赔率,如一辆7年车龄约20万元的轿车自燃并投了全额自燃险,保险公司按投保车损险额度为基准,去掉折旧部分,再减去20%的绝对免赔,理赔款在8万元左右。注意,如车主想获得全额赔付,需购买自燃险的不计免赔,费率为自燃险保费的15%。
解决方案:
1、及时索取《火灾事故认定书》在起火原因认定方面消防部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一般有利于车主,它也往往成为车主主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最初阶段的重要证据。其次,车主需同厂家协商,双方可委托质量检测局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各出一半。若走法律诉讼程序申请火灾司法鉴定,则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车辆投保了自燃险种,遭遇汽车自燃时,车主无疑获得一份保障。但是,保险合同一般都规定,保险事故发生48个小时内,如果投保人不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3、及时通知汽车经销商经销商是汽车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从合同法角度出发,买受人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将汽车自燃存在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
实践中,车主及时告知经销商汽车自燃情况,有利于减少经销商疑虑,这无疑增加以后协商解决的可能性。如果确实因为产品本身设计故障引发,理论上可以通过经销商或者汽车生产商获取赔偿,而不是很多用户的第一直观认知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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