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高级经济师合格人员名单和公示通知正在陆续发布。对考生来说,名单公示结束、且没有异议之后,才会进入合格证书领取环节,所以这段时间要重点盯住本省公告和公示时间安排。下面把各地已经公布的合格人数及公示时间信息整理出来,方便大家直接对照查看。
目前原文中披露的公示时间如下,具体对应省份请以当地公告为准:
| 公示时间 | 备注 |
| 10月27日-11月3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12月22日至12月26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12月22日至26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11月17日至11月21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11月10日——11月14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1月13日-2月12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12月24日至12月30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11月11日至17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 10月27日至10月31日 | 原文已公布时间段 |
高级经济师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也就是60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省份会有降分政策,具体是否适用、适用范围多大,还是要看本省后续公告。
如果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同时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如果只达到省内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要以当地通知为准,一般少于5年。这个信息很关键,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后续是否能顺利使用成绩、以及证书或证明的领取安排。
从目前各省陆续公示的节奏看,建议考生重点留意三件事:一是本省合格人员名单是否已发布;二是公示期具体截止时间;三是公示期结束后是否还有异议处理或补充通知。公示结束并且无异议后,通常才会进入证书领取相关安排。
如果你已经通过高级经济师考试,接下来最好定期查看本省人事考试网或相关主管部门公告,避免错过后续证书领取、证明办理等信息。
各省高级经济师的公示时间并不完全一致,名单发布节奏也会因地区而不同。把本省公告和全国标准一起看,能更清楚自己接下来该等什么、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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