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张家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4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加2024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出版、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审计、执业药师、统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中级经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地点: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大楼8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4-8230135
考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自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由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逐一进行审查。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考生。
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局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审核时,主要对初审结果进行核验,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审核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市州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公示审查结果。
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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