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务员省考,分为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笔试科目一般考两科,一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是《申论》,当然,部分特殊岗位会增加专业科目的笔试考核。到了面试环节,常见的方式就是结构化面试。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申论》分为甲、乙、丙三类(级),《申论》(甲)为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含选调生和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县级非司法警察职位)试题、《申论》(乙)为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试题、《申论》(丙)为行政执法类职位(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职位和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试题。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职位专业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科目》。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