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2025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通知
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申报人员范围和条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中管金融企业、各中央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计署各直属单位均在申报范围内。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在2020年度至2024年度内参加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取得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是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且未受记过以上处分。
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申报流程包括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和材料报送四个步骤。个人申报时,需下载并运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客户端,填写《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时,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组建专家推荐组。主管单位审核后,需汇总形成《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汇总表》,并出具《委托评审函》。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和电子两类。纸质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目录》、《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表》、理论研究成果、《委托评审函》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目录》、《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数据包,涵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考核表、荣誉奖励证明材料等。
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申报材料中所有涉密事项进行脱密处理。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申报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审计署高评委不收取评审费用。
附件查看地址
申报人员可访问审计署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本评审通知及相关附件。附件包括申报客户端、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汇总表、委托评审函和申报材料目录。
联系方式
联系人:回相燃、曹凯、刘书言(申报客户端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10—50991338、50993485(兼传真)、50992262。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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