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文史类、理工类专业不能兼报。
(2)高中起点升本科专业可以兼报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专业。
(3)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中医药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不能相互兼报,但可兼报文史或理工类中文化课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
(4)在高中起点本、专科专业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的,可以兼报理工类专业。
(5)专科起点升本科只能在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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