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上海市202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详细说明了考试报名及考试流程。
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0:00至9月18日16:0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满足报考条件。
资格核查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0:00至9月19日16: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在线资格核查。
抽查复核安排在2025年9月20日至9月21日,报考资格存在问题的人员将被设置为“核查不通过”。
核对确认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10:00至9月23日16:00,本次考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再次核对确认报考结果信息。
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按时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纸质准考证,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0:00至11月7日16:00,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5年11月8日至11月9日,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
查询成绩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预计在2026年1月下旬。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领取证书
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制发进度”栏目查看证书办理进度,并查看、加注下载已制发的电子证书。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和方式可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栏目。
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 11月8日 |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客观题 |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客观题 | |
| 11月9日 |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报考对象及条件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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