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级建造师报名缴费规定
新疆一级建造师报名缴费需在网上进行,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5日,考生需注意把握时间节点。
网上支付方式
缴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操作。如遇问题,可拨打支付供应商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考试费用及考务费规定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费及考务费标准如下:
- 《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
发票开具流程
乌鲁木齐市考生缴费成功后,需在2025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地(州、市)考生需在2025年11月20日前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免试条件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具体条件如下:
增项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将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25622998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