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传统和现代思维的一种碰撞,带有一定的偏激性。
问题中婆婆本意应该是说女儿回娘家,儿媳妇应该是提供方便和关照服务才对,而不是伺候,伺候是晚辈对长辈,奴仆对主人,健康者对病人而言,因此这个问题的措辞不当,是在引导扩大激化姑嫂间的矛盾。
因为姑嫂是同辈,女儿结婚后有各自家庭,过去说“过门为客”,女儿回娘家是看望父母,或兄妹情份,並非是要婆家嫂子或弟媳的伺候,嫂子或弟媳也沒有伺候的义务。之间应该做到的是相互尊重。
从传统来说,女儿出嫁后回娘家就是半个客人了,嫂子或弟媳也就是主人,客来主不顾,就有失主人身份,客随主便,女儿回娘家也别格外,要服从娘家安排。
因此,婆婆要是说岀嫁女儿回娘家,儿媳要提供方便和尽主人待客的服务之职能並无大错。
同理,嫂子或弟媳到姑子家也同样应得到姑子家的客人礼遇,嫂子或弟媳回娘家看望父母兄弟,娘家嫂子或弟嫂也该以女主人身份对你提供方便和热情接待服务,这样才能增进姑嫂间的情感,亲戚关系才能和谐。
基于这种传统和观点认识,女儿结婚后父母兄妹间还是有血缘关系的至亲,再相互来往之间又是客人,又应以待客之道,所以我们上一代姑嫂间很少有往来中不和的现象。
而现在要真是岀现女子回娘家姑嫂间伺候和被伺侯,那一定是认识上没摆正主客位置身份的问题。
“客走旺家门”,要是一家没了客人亲戚,亲兄妹之间来往连应有的招待也没有饭也没人管,这家门庭衰落也就可预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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