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名法名词解释为:植物命名的基本方法,指用两个拉丁词(或拉丁化形式的词)构成某种植物的学名,第一个词为属名,第二个词为种加词,后面附上命名人的姓氏或姓氏缩写。
双名法,又称二名法,依照生物学上对生物种类的命名规则,所给定的学名之形式,自林奈《植物种志》后,成为种的学名形式。正如“双名”字面的意涵,每个物种学名的由两个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并于其后附上命名者(在动物学名引用时常省略作者)。属名字首字母须大写,种加词则否。习惯上,在科学文献的印刷出版时,学名之引用常以斜体表示,或是于学名加底线表示。
其中,种加词通常是一个形容词,用来修饰一个物种的独特的、但并非必然唯一的特征植物,或指出了该属、种的产地(之一),或反映出该属、种发现者的姓氏等等。
双名法系统的价值体现在它的简便性和广泛性:同样的名称在所有语言中通用,避免了翻译的困难;任何的一个物种都可以明确无误的由两个单词确定;本系统已经在植物学(始于1735年)、动物学(始于1758年)和细菌学(始于1980年)中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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