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方卖宅》翻译:陆少保,字元方曾经要在洛阳城卖一栋房子,家里人正要把房子卖了换钱,买(房子)的人要求拜见。于是元方告诉那人说:“这房子非常好,只是没有排水的地方罢了。”买的人听到后,立刻决定不买了。子侄们埋怨了他几句,陆元方说:“不这样,就是欺骗对方了。”注释:曾:曾经;直:通“值”,价值。
作品原文:
陆少保,字元方,曾于东都卖一小宅。家人将受直矣,买者求见,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无出水处耳。”买者闻之,遽辞不置。子侄以为言,元方曰:“不尔,是欺之也。”
作品简介:
《陆元方卖宅》,讲述陆元方卖宅一事主要反映出了陆元方正直,诚实交易,不惟利是图,以诚信为本的品质 。
陆元方(639—701)字希仲,吴郡吴(即今江苏苏州)人。唐代大臣。
历官监察御史、武则天朝殿中侍御史、凤阁舍人、长寿二年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证圣初贬绥州刺史,后复相,仕至文昌左丞,临终尽焚草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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