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很喜欢放鞭炮,而且是鞭是拆开来放。炮杖最大的是二踢脚,点燃后跑到很远处,等半天才响。那时候鞭炮燃烧的很慢,声音也不大,危险性也小。
现在的鞭炮不断升级换代,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都是电光鞭炮,燃烧迅速,声音震耳欲聋,胳膊粗细的电光炮,焰火炮,形形色色,赶上战场上的火箭炮了。
我这儿是一个不是10万人口的小城市,以前未禁放时,每天从早到晚,鞭声不断,炮声隆隆,不仅年节燃放,什么开业、结婚,甚至过生日等等,凡是有点活动的,都要燃放鞭炮,以示庆祝。你放我也放,而且互相攀比,你放一千响,我放一万响,后来甚至发展到有专门出租一排铁管子炮的,那架势,和迎接外宾的礼炮仪式差不多。鞭炮之时,漫天烟灰,行人掩耳躲避;鞭炮之后,刺鼻的火药味经久不散,一地狼藉,可苦了那些环卫工人。
现在好了,我这儿出了禁燃令,规定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和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频繁燃放鞭炮之敝,不必多言,还是限时间、限地点燃放为好,少燃放甚至不燃放为上。庆祝,可以有多种文明的形式,何必与鞭炮捆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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