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入刑以来,醉驾处罚了很多人,但现在醉驾的处罚已经开始变轻。2021年以来,很多省份醉酒驾驶已经有大量不予处罚、免于处罚的例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一)危险驾驶罪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大部分省份出台了规定,对于醉驾的免罚、不诉、缓刑出台了标准,但大多数选择不公开,甚至加密。
根据体内不同的酒精含量,2021年醉驾处理情况分为:
1.可免罚;
2.可不诉;
3.可缓刑。
当然也有可能判处拘役,需要结合所在地法院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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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种情形不适用缓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犯罪嫌疑人然认罪认罚,但不适用缓刑、免罚和相对不起诉:
1.曾因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或者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的;
2.还有其他犯罪未被处理或者又犯新罪的;
3.血液酒精达到15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4.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或者在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和时段驾驶的;
5.驾驶营运机动车、校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等我跟车或者危险品的;
6.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范围驾驶机动车的;
7.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无机动车牌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8.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或者造成.伤及 果 渚造成重大 损失,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9.在被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查获后又故意当场饮酒的;
10.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1.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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