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是指在冲突或争议中进行调解、协调,以促成和解或达成共识的行为。它通常涉及第三方介入,通过沟通和协商帮助解决分歧。
斡旋,读音为[wòxuán],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主要有两个方面。它指的是扭转或调解争端,如在古文中所述:“大钧播群物,斡旋不作难。”斡旋也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一种方式,涉及第三者帮助争端双方和解,促使他们直接谈判的活动。与调停不同,斡旋者不直接参与谈判,而是提出建议供参考。斡旋者可以是某个国家,也可以是联合国等国际组织。
斡旋一词的来历与调解争端紧密相关,它是国际法中的一个术语,指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之一。斡旋与调停相似,但斡旋国家不参与有纠纷的国家双方的谈判,只是提出一些建议供当事国酌定。
“旋”字意为“转”,如“回旋”、“旋转”。而“斡”字的含义则更为丰富。根据《说文·斗部》的解释:“斡,蠡炳也。扬雄、杜林说皆以为轺车轮斡也。”段注进一步解释:“此蠡非虫齧木中,乃本无其字、依声假借之字……扬雄曰瓢也,郭云瓠勺也。判瓠为瓢以为勺,必执其柄而后可以挹物。执其柄则运旋在我,故谓之斡。引申之,凡执柄枢转运皆谓之斡。”由此可知,“斡”本指瓢柄,握住瓢柄转动、运作便称为“斡”。
“执其柄则运旋在我”,由此引申,“我”来“运旋”,即言“斡旋”。斡旋国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请求的,其“运旋”便是所谓的“斡旋”。扬雄、杜林认为“斡”为小车之轮,“亦取善转运之义”、“斡旋”之旨就在于“善运转”以调解争端、改善关系。
在实际应用中,斡旋一词经常出现在解决冲突和矛盾的场合。以下是一些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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