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已启动,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30日。本次评审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程序,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窗口内完成注册填报与逐级审核上报。
| 事项 | 安排 |
|---|---|
| 评审类别 | 正高级会计师 |
| 网上申报时间 | 2026年9月7日—9月30日 |
| 评审标准 | 《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24〕77号) |
| 申报平台 |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
| 适用对象 | 省内企业、事业单位及会计中介机构中符合标准条件的会计人员 |
| 不予受理 |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 |
申报按四级逐级推进:第一,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纸质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第二,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依次登录平台建立申报路径并逐级审核上报;第三,呈报部门须与"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后上报;第四,以前年度已建立路径的单位无需重复建立。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与《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误区一:中央驻鲁单位可直接参评。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委托评审,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向山东省人社厅开具委托评审函,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可自行申报。
误区二:申报路径每年都要重建。以前年度已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再次建立;仅首次或路径变更时才需新建,重复操作反而可能拖延上报进度。
评审范围、材料清单与审核节点以山东省财政厅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申报人员一般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相关登记请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及山东省会计管理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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