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目总分的60%,即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法和非滚动相结合,考全科的考生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即可,免二科或者增项考试的考生,其成绩不适用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必须在1年内通过考试。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们:xiehuiyue@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