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的时间安排和流程: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开始,7月3日截止。
现场审核:需要现场审核的考生必须在7月4日前完成审核。
缴费截止:缴费时间持续至7月7日。
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以在9月12日至21日期间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考试安排在9月20日至21日进行。
报名流程: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符合《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各市需提醒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市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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