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厦门考区的考生们,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为方便考生领取,建议通过邮寄方式申请领取合格证书,并按照邮寄领证流程办理快递业务。
邮寄领证流程
考生需要阅读邮寄办理须知,并同意后填写邮寄信息。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真实有效的快递信息,并认真核对。特别提醒,“考试时间”指的是考生参加最后一科考试的时间。
关于邮件查询及修改,邮寄信息提交成功后,如果需要修改信息(60分钟内)或者查询邮件单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福建邮政EMS”进行操作。如果超过60分钟,需要修改信息,请电话联系邮政EMS修改或重新填写并提交订单。
邮寄说明
每周五16:00前提交的邮寄信息,将在下周二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统一由邮政领取寄出。证书寄出后,会生成运单号,考生可以凭运单号在EMS公众号或官网上查询邮件跟踪信息。
每周五16:00后提交的邮寄信息,将顺延到下下周才能寄出。邮寄资费由考生自行承担,采用到付形式。
对于确需现场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请按照取证流程通过触摸屏领取证书。
现场领取详情
领取时间为每周三8:30-11:30; 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地点为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领证处(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考生需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合格证书,若需代领,代领人需同时携带代领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领证。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8号),考试合格人员,不再制发相应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咨询电话
邮政EMS:0592-5653183
证书领取:0592-5156229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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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注册时限要求,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所需材料
1. 初始注册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 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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