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记”与“印迹”因为是近义词,其差异主要在“记”和“迹”的不同,同样是“印”的表形式,但前者是人们主观上所要的结果,如记忆、记录、标识、印章等,而后印的表现形式产生的是“迹”,此印非人主观所刻意需要的结果,而是一种客观上留下的痕迹。如,足迹、古迹。
1. 印记
印记,基础意义指公章、图章或盖章的印记,后又引申为一种标记。
公章:
公章;图章。
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四:“今之印记多不如制。”
《宋史·舆服志六》:“请令有司制州县官合用印记,旧印非所当用者,毁之。”
盖章的印迹。
唐 张彦远 《历代名画记·叙古今公私印记》:“是以要明跋尾印记,乃是书画之本业耳。”
宋沈括《梦溪笔谈·艺文三》:“其曾孙 和惇 家藏诸书,皆 鲁公 旧物,末有印记甚完。”
痕迹:
痕迹;标记。
杨朔《前进,钢铁的大军!》:“每件武器也都带着光荣不朽的历史印记,标志着几十年中国革命的伟大进程。”
柯灵《香雪海·给人物以生命》:“作家客观地描写人,却不可避免地在人物身上打上自己的印记。”
2. 印迹
印迹是形容在大脑或思想上留下的痕迹,并不是真是存在的。
此印非人主观所刻意需要的结果,而是一种客观上留下的痕迹。如,足迹、古迹、血迹、字迹。
痕迹,踪迹。
老舍《骆驼祥子》二十:“看着这些印迹,他想起东西,想起人,梦似的都不见了。”
李瑛《<诗选>自序》:“现在所编的这个选本,我也有意识地尽量保留了……我成长的道路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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