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南康一带民风凶悍,认为县丞是个文人,都轻视他。本句选自《明史·吴履传》。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xa0
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编纂《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
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xa0
编修背景:
清兵入关后,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奏请编纂《明史》。
清代官书中亦不见有关编纂《明史》的诏令,《清世祖实录》中仅见几位总裁于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并提出副总裁及编纂人员名单。
以往论著称顺治二年五月“诏修《明史》”,表述确实有所不当,准确言之为:顺治二年五月,清廷组成《明史》的编纂人员。得到了清朝廷的认可。
其后,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操办此事。是年五月,由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编纂官,并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 揭开了清朝官方编纂《明史》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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