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为什么说“不尚贤,使民不争”?
老子(本名李耳),字聃,春秋末期楚国人,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
“不尚贤,使民不争”出自春秋时期老子的《道德经·第三章》。
原文如下: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译文:
不推崇有才德的人,导使老百姓不互相争夺;不珍爱难得的财物,导使老百姓不去偷窃;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导使民心不被迷乱。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排空百姓的心机,填饱百姓的肚腹,减弱百姓的竞争意图,增强百姓的筋骨体魄,经常使老百姓没有智巧,没有欲望。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造事‘。圣人按照“无为”的原则去做,办事顺应自然,那么,天下就不会不太平了
从原文分析,老子的思想核心是朴素的辩证法,讲究虚心实腹、不与人争;主张顺应自然,无为而治。
这里的"尚贤"即崇尚贤才异能,鼓励人民竟相"成名",它促使社会人群分化特化,使社会偏离混沌无名态。"不尚贤"是不鼓励社会人群的分化特化而使社会安守于混沌无名的举措。
老子提出“不尚贤,使民不争”,就是要让百姓不追名,这样就不会因追名而产生纷争,最终实现“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主张。
通城二中 黎文
二0二0年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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