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具体可以向当地自考专业的主考院校的成教部门(自考办)咨询。他们是会告诉你具体的办理时间、地点和所要提交的申请表、照片、成绩单、毕业证书等资料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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