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科目只需要考其中的专业课即可,一级建造师工程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总分为160分,合格标准为96分,因此增项考试的合格分数为96分。
已取得建造工程师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大家在选择专业时要注意区分。
建造师领取到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的,必须要和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增项证书是无法和主项分开在不同的单位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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