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知,2024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已经启动。本年度的评审工作将遵循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规定,由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以下是评审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评审工作分为个人申请、工作单位推荐、审核和补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以及证书发放六个阶段。
申请人需要满足《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申请材料包括: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评审证明材料需经过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申请人完成工作单位推荐后,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盟市党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审核推荐。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合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
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将统筹安排评审时间和方式,具体答辩安排将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
评审结果由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组织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
各地区各部门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推荐工作,确保申报资料和推荐意见真实、有效。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将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责任。
评审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请申请人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附件1: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
附件2: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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