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报名属地化管理规定
在进行一级建造师(一建)考试报名时,考生需根据各地的属地化管理规定选择报考地区。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第十四条,各地对于一建考试报名的属地化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各地一建报名的属地化管理规定详解:
北京: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天津、上海、安徽、广东、广西: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户籍地报名参加考试。
江苏、浙江、江西、海南:考务通知暂未明确,报名系统一般会有报名归属地提示。
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福建、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户籍地报名参加考试。
新疆、西藏:考务通知暂未明确,报名系统一般会有报名归属地提示。
陕西、青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宁夏、甘肃:报名系统只接受在本省的报考人员报名。
属地化管理的含义
属地化管理一般是指考生所在岗位的具体地理位置,实质上就是所谓的合同履行地。户籍地一般是指考生家庭户口簿上登记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一般是指考生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一般是一年以上)的地方,具体标准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要求为准。
违反属地化管理的后果
若考生违反属地化管理规定,可能会导致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按虚假承诺处理。各地区对不符合属地报名要求考生的处理结果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考务通知为准。
跨省报名及成绩有效性
官方回复指出,若您报考时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我省且符合报考条件,可在我省报考。关于成绩问题,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国家考试,您在任何省份取得的成绩在其他省份均有效,到我省报名参加考试,无须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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