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警察属于公务员,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
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而在我国,人民警察编制均属于公务员编制。享受公务员的全部待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条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第四十一条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参考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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