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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株洲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原创 2024-12-13 11:01:30 次阅读

12月12日,株洲市人社局发布公告,对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人工核查。

核查对象包括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未通过核查的人员等,具体名单见附件。核查时间为12月20日,地点为株洲市人社局。考生需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温馨提示:为了方便考生及时了解证书领取时间,我们特提供功能,您只需在文章上方预约,即可在成绩公布时收到短信提醒,避免错过重要信息。

考后人工核查公告详情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的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核查对象及情况

  • 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 撤回承诺申请的;
  • 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核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12月20日,地点为株洲市人社局

资格审查流程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报考人员个人自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所在单位资格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市州人工核查

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人工核查结果公示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人工核查结果,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ea.com)”和市州网站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附件下载地址: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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