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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阜新初级会计证书发放通知:邮寄与现场领取指南

原创 2024-10-10 10:36:26 次阅读

2024年10月8日,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布了《关于发放阜新考区2024年度会计初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根据通知,2024年初级会计证书的发放工作将从10月8日开始,考生可以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获取证书。

通知详情:

阜新考区2024年度会计初级考试合格证书即将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

成绩合格人员在提交采集信息后,相关部门将批量完成证书打印分类工作,并统一交由邮政速递公司寄出。

考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邮件内容包含考试合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

证书邮寄咨询电话:0418-6760295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923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19层

咨询电话:0418-2680079

现场领取条件:

  •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 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中所列的,并于2021年12月16日后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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