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各科目总分的60%,即为:
《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历年来,一级建造师合格分数线基本上是固定,各科合格分数线均为试卷满分的60%,只有2014年市政合格分数线下降8分,由96分降到88分。这说明一级建造师合格分数线不是一定的,可能会根据考试难度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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