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违约定金不可以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定金不能退。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押金是从属的。
定金随合同的存在而存在,也随合同的终止而存在。
2、存款的设立具有一定的实用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没有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将定金实际支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押金是预付的。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在交付履行前,才能发挥担保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付性。
4、存款有双倍担保。
即同时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也就是说,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就失去定金;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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