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小标兵是学校为奖励学习刻苦和成绩优秀的学生,并给别人树立榜样的一种奖励形式。条件: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各科成绩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资料拓展
三好学生标兵评定实施细则
1、班级推荐:辅导员组织学生干部对推荐人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并将三好学生标兵的候选人申报材料报系(院)评选小组初审;
2、系(院)初审:各系(院)评选小组(成员同上)负责对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本系(院)内公示3天,经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将初审名单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核:由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院)上报的三好学生标兵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5、学校审批:将公示后的评选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后发布表彰决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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