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转,但得符合条件。
中国高等学校一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专业推荐,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3)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但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本科三年级及其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其以上者,自费转入公费者,无正当理由者,均不得转专业;一般须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批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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